吊車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
發布時間:
2021-06-07
吊車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
起重機種類繁多,吊物種類繁多,但都有一些基本的、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。
1.每臺起重機的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,持有操作證后方可操作。
2.起重機司機接班時,應檢查制動器、吊鉤、鋼絲繩和安全裝置。如果發現性能異常,應在運行前消除。
3.開車前必須按鈴或報警。在操作過程中接近人員時,還應發出連續的鈴聲或警報。
4.根據指揮信號進行操作。當你聽到緊急停車信號時,不管是誰發出的,你都應該立即執行。
5.只有在小吊車上或周圍無人時,才能關閉主電源。如果電源斷路器上有鎖或標簽,只有在相關人員拆除后才能關閉電源。
6.關閉主電源前,所有控制器手柄應設置在零位。
7.運行中突然停電時,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調回零位;重新工作前,檢查起重機是否正常移動。
8.吊車應錨定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結束時。當風力大于6級時,起重機應錨定。在沿海地區工作的龍門吊,風力大于7級時,應停止工作,并錨定。